新山歌乐协会主催
柔佛州惠州会馆合唱团主办
2012年第38届全国艺术歌曲歌唱比赛南马区选拔赛简章
定 名 :2012年第38届全国艺术歌曲歌唱比赛南马区选拔赛。
宗 旨 :提倡、推广与发扬艺术歌曲及本地创作,并发掘歌唱人才。
组 别 :分男声独唱及女声独唱2组。
比 赛 办 法 :(一)参赛者须在初赛中演唱1首歌曲,如入选决赛须演唱另外2
首不同类别歌曲。
(二)主办单位将甄选男女各前四名优秀者,于2012年12月代表南
马区参加由吉隆坡歌乐节筹委会(雪隆区芙蓉中华中学校友会
合唱团承办)主办的第38届全国艺术歌曲独唱比赛总决赛。
参 赛 资 格 :(一)参赛者必须年届16岁或以上的马来西亚公民。
(二)来自森美兰、马六甲及柔佛州的居民。
(三)参赛者须以身份证地址、学生证或工作证为凭。如发现违规,
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。
报名截止日期:2012年 8 月1 日
报 名 费 : RM 30.00
比 赛 地 点 : 柔佛州居銮中华二小冷气礼堂
比 赛 日 期 : 2012年 9 月 2 日(星期日)
比 赛 时 间 : 12.30 pm 女子组初赛 2.00 pm 男子组初赛 7.00 pm 决赛
出 场 次 序 : 由主办当局抽签编排赛程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报 到 : 参赛者必须在比赛前半小时,向大会报到处报到,迟到者当弃权论。
奖 励 : 男女组各设冠、亚、季、殿军及优秀奖4名,可获得奖金、奖状及奖杯一座。
奖金 :
冠军 RM1,000 亚军 RM800 季军 RM600 殿军 RM400 优秀奖 RM200
冠军 RM1,000 亚军 RM800 季军 RM600 殿军 RM400 优秀奖 RM200
选唱歌曲范围:(甲)马来西亚创作华语艺术歌曲。
(乙)中国艺术歌曲及民歌
(丙)西洋艺术歌曲及民歌
(丁)歌剧,神剧,清唱剧选曲(原调)《不包括音乐剧》
比 赛 规 则 :(一)参赛者一概背谱演唱,如有违规,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其参赛资
格。演唱只限钢琴伴奏,伴奏由参赛者自行安排,已选定之歌
曲不得临时更换。
(二)初赛时,参赛歌手必须选唱乙、丙、丁三类之其中一类歌曲。
(三)进入决赛歌手须选唱大会指定之类别歌曲:《甲类》,另外再
选唱其他类别的歌曲一首,唯不得重复初赛时选唱之类别歌曲。
(四)甲类及乙类必须以华语演唱,丙类及丁类歌曲可用原语演唱。
(五)本地歌剧,神剧,清唱剧可当丁类歌曲来唱,假如把此类歌曲
当马来西亚创作来演唱,则不能再当丁类歌曲来重唱。
(六)为方便主办当局作业,参赛者必须呈上歌谱之复印本3份,并
清楚列明歌名、作词者及作曲者。丁类歌曲,必须注明选自那
一部歌剧,神剧或清唱剧。
(七)主办当局有权拒绝参赛者之选唱歌曲。
评 判 : (一)由主办当局邀请著名音乐人士担任评判。
(二)评判之决定乃最终决定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(三)评分标准---发声法30%(音质,发声,音量),
节拍 30%(节奏,句法,速度),
吐词 20%(读音清楚,标准),
表现 20%(演绎,感情,内容表达)。
膳 宿 : 主办当局将不负责参赛者之膳食与住宿。
附 则 :(一)如遇到特殊情形,大会有权改期举行南马区赛。
(二)主办当局有权拒绝任何人士报名。
(三)凡违反本简章者,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(四)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。
联络报名处 :第38届全国艺术歌曲歌唱比赛
柔佛州南马区选拔赛工委会秘书处
柔佛州惠州会馆合唱团
15A, JALAN KAPUR, 86000 KLUANG, JOHOR
余秀梅 Tel : 012-7574432 Email : geesiewmei@gmail.com
潘淑芬 Tel : 912-7255768 Email : phua720@gmail.com
柔佛州惠州会馆 Johore State Fui Chew Assn Tel & Fax : 07-77126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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